信網/信號新聞12月12日訊 近日,山東煙臺的李女士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她在梳理多年前一筆萬卡App的網貸時,意外發現一筆4820元的保險費。李女士說:“App上顯示的借款金額是8600元,銀行卡里到賬13420元,多出來的4820元到賬40分鐘后就被劃走了,但是卻算在了實際的借款金額里,我還得付利息。”信號新聞了解到,這份保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承保,與萬卡App合作的是這家保險公司的廣東分公司,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在萬卡發起借款申請,就視為同意投保該保險。”
還完網貸再算賬 發現多了一筆4820元的保險費
2019年9月,李女士在萬卡App上借了筆8600元的借款,約定分24期償還,每次本息還款616.17元。借款當天,李女士的銀行卡里到款13420元,但在40分鐘后又被劃走4820元。“我當時看到卡里的錢有變化,以為這是網上借錢的手續費之類的,而且扣完之后卡里的錢數也正好是萬卡App里借的錢數,我就沒在意。”在連續還款兩期后,同年11月,李女士一次性還清了這筆借款。
“最近我在網上看到不少網貸的新聞,很多人都重新計算了自己的還款,發現多還了不少錢,我也算了一下自己的,發現真有這種情況。”結清貸款時,李女士總共還了13726.57元,“我用計算器算的,綜合年化費率大約是58%。”信號新聞借助多個AI大模型計算,發現按照等額本息2年24期還款,年化率大約為50.36%。
此時,李女士重新查看這筆借款的合同,發現雖然在萬卡App里顯示的借款金額是8600元,但合同里的借款金額卻是13420元,而借款利率僅為9.5%,與實際費率相差不小。
“多出來的4820元實際是保險費,但是在借款之前我并不知道要買保險,而且保費還這么高。”李女士說,這4820元到賬40分鐘后就被劃走,自己卻還要承擔利息,“保險不是我自愿購買,保障的也不是我的利益,為什么要我買單?”
保險公司稱只要申請借款就視為同意投保
據了解,萬卡App的經營主體為廣西萬卡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李女士提供的材料里,這筆網貸的放款方是葫蘆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險承保的是人保財險,保險類型為“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多年期)”。
信號新聞聯系了放款方,葫蘆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銀行與萬卡App沒有合作,只與人保財險有合作。人保財險的工作人員查詢后表示,與萬卡App合作開展此類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是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同時該工作人員提出疑問:“此類保險是保障銀行的權益,為何會是借款人支付保險費?”
隨后信號新聞聯系到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工作人員證實了與萬卡的合作關系,表示“借款人通過萬卡借款時,都會購買這份保險”,并且“只要在萬卡發起借款申請,就視為同意投保該保險。”該工作人員介紹,此項業務是互聯網線上業務,無紙質保單,借款人在借款流程中勾選“同意”后,公司會據此出具電子保單,保險費由借款人承擔。“借款人發生逾期或違約等無法還款的情形,保險公司會先進行還款,債權人就會變為保險公司。”
就此事,信號新聞聯系了萬卡App,工作人員表示會有相關人員進行回復,截至發稿,信號新聞未收到回復。
申請借款時看不到保險協議 萬卡App未作回應
信號新聞嘗試使用萬卡App申請借款,點擊“立即激活額度”后首先進入實名認證環節,需填寫姓名與身份證號,并同意包含《個人征信授權書》《委托擔保服務申請書》《用戶授權書》等六項協議的征信授權,此時協議內容中未提及任何與保險相關的信息。完成信息確認后,用戶需進一步填寫學歷、月收入、職業等個人信息,并進行人臉識別與身份證照片上傳,隨后進入額度審核階段。直至該步驟,申請流程中仍未出現需要購買保險的提示或相關選項。
從李女士提供的保險條款看,該保險的適用范圍為“訂立個人貸款合同的借款人和銀行”,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間內,當超過貸款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日或被保險人宣布的貸款提前到期日,投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或付息)義務,且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期限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對保險事故發生時投保人在所投保的貸款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全部貸款本金和相應的利息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此外,條款中還提及一項關鍵規定:投保人若提前還清貸款,可申請退保并退還剩余部分保險費。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評析,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業務時,應當充分披露相關信息,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在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確認的業務操作中,借款人通過萬卡App借款時,均購買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此過程中借款人并未得到充分的信息說明和服務的選擇權,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交易。李女士并未自愿選擇購買保險,并且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額外收取了保費,且保費未經李女士充分知情同意便從她的賬戶中扣除,屬于強制搭售保險。如果李女士的實際借款費率在50%以上,那么這個數字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民間借貸最高利率限制,那么這樣的費用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
目前,李女士正依據條約規定,與人保財險協商保費退還事宜。信號新聞會持續關注事件進展。(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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