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9日訊 近日,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項違規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六項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對桂林銀行作出處罰決定,除警告外,還處以罰款212.994萬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董事長為張先德,是一家國有企業。該行在12個地級市設立分支機構。(信網記者)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