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1月30日訊 青島一家美甲店店主譚女士因自主招聘無果,急著用人時,遇到山東懶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懶聘)的推廣人員,聲稱可以幫忙招聘。隨后雙方簽訂了合同,約定山東懶聘每月平均為譚女士推薦20名左右面試候選人。可一周多過去了,譚女士沒有收到哪怕一份簡歷。覺得虧大了的譚女士提出退款要求,卻遭到了拒絕。
譚女士告訴信號新聞(0532-80889431),自今年10月初,她就開始在網上發布信息為自己的美甲店招聘。“我們自己找了一段時間,感覺沒招到合適的人。”就在譚女士為缺人著急時,有人通過社交平臺私信她,聲稱可以幫忙招人。10月24日,對方以“山東懶聘員工”名義添加譚女士微信,經幾番溝通,雙方敲定了代招服務價格。
10月28日,譚女士與山東懶聘簽訂服務合同后,通過該公司任經理發送的小程序,支付了2000元中介服務費。第二天,譚女士被拉進一個業務對接群,任經理對她說,3至7個工作日會陸續推送簡歷以供篩選。
聊天記錄顯示,進群一周后,譚女士始終未見到一份發送到群里的簡歷。向山東懶聘詢問后,得到的答復要么是“找到的人選缺乏經驗、不符合要求”,要么是“企業微信系統故障”,到后期直接不予回復。
11月8日,譚女士感覺不對勁,要求山東懶聘退錢。但對方表示,合同未到期無法退款。這讓譚女士無法接受,“我本來就是因為著急招人才花錢找中介,現在人沒招到,錢也不退。”
信號新聞查看了雙方的服務合同,在合同第二部分第2條第4款中明確寫著:乙方(山東懶聘)應在對接完成后7個工作日后陸續為甲方推送候選者進行面試,月均完成20名左右。按照譚女士提供的證據,山東懶聘并沒有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我們一直在給她招聘,只不過沒有合適的。”當初與譚女士簽約的任經理表示。他告訴信號新聞,譚女士確實是他們客戶,公司并非不積極履行合同約定,只是招聘很不順利,“主要和地域、薪資待遇以及店主要求有很大關系。”他表示,自己只是前端人員,具體售后問題并不清楚。根據任經理提供的電話,信號新聞聯系到山東懶聘售后,對方表示,已經記錄相關情況,會在24小時內回復客戶。
對于譚女士的遭遇,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或者存在欺詐等違法行為,譚女士可向其提出索賠。“若山東懶聘不同意解除合同或退款,譚女士可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李如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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