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25日訊 近日,山東郯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欠交存款準備金,被中國人民銀行臨沂市分行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郯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欠交存款準備金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臨沂市分行對其處以罰款785339.60元。具體的欠交金額、時間段及相關證據并未披露。
相關法律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必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向其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是指商業銀行按存款總額的一定比例上繳至央行的資金,用于調節貨幣供應量、保障金融體系穩定。違反該條款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停部分業務或吊銷經營許可。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山東郯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徐小強,總部位于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目前,該行共有36家在業分支機構。(信網記者)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