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15日訊 信網此前報道(詳見《共道云電話短信標記“法院” 調解機構何以成法院“替身”》)引發關注后,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類似情況。近期,他收到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名義發送的信用卡糾紛調解短信,接通來電后發現對方實際為第三方調解機構,并不是法院。經調查,短信實際由共道云民商事調解中心(隸屬共道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推送。
王先生介紹,自己因信用卡逾期未還款與銀行產生糾紛。日前,他收到一條1068開頭的短信,內容顯示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信用卡糾紛一案已起訴至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案號:(2025)魯0202非訴云調……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已向您送達該案相關調解文書……”附帶網址及調解員的電話分機號,落款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
王先生查詢后發現,短信中留下的電話并非市南區人民法院公開的工作電話。更讓他疑惑的是,對方主動來電時,電話號碼在系統標記中顯示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我一開始以為真是法院工作人員,就問他是法院的工作人員還是有其他組織機構,他才說是共道云的。”王先生表示,明明是第三方調解機構,卻用法院名義標記電話,這很不合理,容易讓人產生誤解。“第三方調解機構就該亮明身份,怎么能用法院的名義標記電話?這不是故意誤導人嗎?要是年紀大的人收到,說不定就信了。”
信網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和調整審批系統”查詢到,王先生收到的10683200開頭的調解短信號碼,其使用單位為北京千秋芷睿科技有限公司,并非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即該短信并非由市南區人民法院直接發出。隨后,信網以市民身份聯系了其中一位調解員,一開始,對方在電話里稱自己“是市南法院的”,一直不說明自己的具體位置,在幾番詢問下,才表示自己是第三方調解機構,“我們是共道云商的,是法院授權委派的調解組織。”
信網就王先生反映的情況,再次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求證。法院明確表示,共道云民商事調解中心作為第三方調解機構,僅負責協助開展訴前調解,無權以法院名義宣稱“代表法院”。
針對來電號碼在安卓手機“號碼百事通”上顯示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這一情況,相關運營商表示,電話號碼若需標記為政府部門名稱,屬于“來電名片”業務范疇,個人無法直接申請辦理,需由對應的政府部門通過專屬客戶經理對接操作。辦理過程中,不僅要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號碼介紹信等證明材料,且所有材料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需經該政府部門自身同意并出具相關證件,待客戶經理審核通過后,才能申請添加此類標記。
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的楊文光律師指出,第三方調解是司法輔助手段,核心是協助化解糾紛,必須清晰界定“協助者”身份。調解機構自稱“代表法院”、電話標記為法院名稱,不僅超出自身權責范圍,還容易讓公眾錯誤認為調解結果和法院判決效力一樣,會對司法公信力造成損害。
針對此類情況,律師提醒,收到類似調解短信后,不要輕易相信短信或來電中的信息。可通過12368司法服務熱線或“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核實案件真偽,也可以登錄司法局官網查詢調解機構資質。若案件情況屬實,建議市民積極與正規渠道的相關方溝通處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若發現存在違規操作,可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投訴。(郭慧敏)
[來源:信網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