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6日訊 據(jù)青島市物價局官方微博消息,根據(jù)《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目錄的通知》(青政字〔2017〕21號),青島市物價局有3項行政權力事項在取消之列,分別是:對未取得價格鑒證資質或者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價格鑒證業(yè)務的處罰(行政處罰),收費許可證辦理、變更、注銷(其他行政權力),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年審(其他行政權力)。調整后,青島市物價局行政權力清單共計34項,均在市物價局門戶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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