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布了2016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今年計劃供應土地1022.84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 26.29公頃,各類棚戶區(qū)改造用地217.75公頃,公共租賃房11.5公頃。
記者獲悉,今年我市住房用地供地總量為1022.84公頃,其中存量土地665.02公頃(指擬使用或實際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面積),增量土地357.82公頃 (指擬使用或實際使用的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其中市南、市北和李滄計劃供應262.86公頃,嶗山區(qū)計劃供應66.63公頃,城陽區(qū)為112公頃,高新區(qū)為48公頃,西海岸為265.76公頃,即墨市為85公頃,膠州市為68.97公頃,萊西市為51.62公頃,平度市為62公頃。
保障性住房計劃供應土地26.29公頃,全部為廉租房用地,且全部集中于市南、市北和李滄,經(jīng)適房計劃用地為零。此外,今年計劃供應各類棚戶區(qū)改造用地217.75公頃,其中市南、市北、李滄三區(qū)占42.07公頃,城陽區(qū)占65公頃,西海岸占81.02公頃,即墨占12.4公頃,萊西占15.26公頃,平度為2公頃,膠州、高新區(qū)、嶗山為零。在計劃供應各類棚戶區(qū)改造用地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占六成,達150.75公頃。
記者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2016年我市將進一步擴大租賃補貼發(fā)放范圍,將住房保障方式逐步從實物保障為主轉向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并重,計劃通過實物保障和發(fā)放租賃補貼實施住房保障8000套(戶),其中,實物保障5000套、發(fā)放租賃補貼3000戶。
據(jù)了解,根據(jù)《關于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我市自2014年對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的方式,調整為統(tǒng)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籍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qū)分申請房源類型,統(tǒng)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對持有經(jīng)濟適用住房準予登記憑證、且未購買的家庭,在準予登記憑證有效期截止日前,可按原規(guī)定的申請標準申請年度復核。目前準予登記憑證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復核標準仍為1864元/月。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wǎng) 記者 李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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