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價局副局長蔣正賢做客網(wǎng)絡在線問政,就教育收費政策進行了解讀。其中,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幼兒園亂收費等問題成為網(wǎng)友關注的焦點。
蔣正賢介紹,根據(jù)《青島市物價局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按照經費來源等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其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jù)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辦園質量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制定。幼兒園需要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民辦幼兒園收費放開的同時,其收費行為仍屬市場價格監(jiān)管范疇,要求民辦幼兒園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時,應當提前兩個月公示。
有網(wǎng)友表示,孩子所在的私立幼兒園收取了1000元教育保證金。蔣正賢表示,根據(jù)《青島市學前教育條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幼兒園應當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收取;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以及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等其它費用。若幼兒園涉嫌違規(guī)收費,建議撥打價格投訴舉報電話12358,并提供有關收費憑據(jù),市物價局會依法落實處理。(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wǎng) 記者 王偉)
[編輯:帛幼]大家愛看